為維護學校正常秩序,完成各項保衛任務,切實保障師生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,特制定學校門衛制度如下:
1、保安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,履行工作職責,不得擅離職守,或做與門衛無關的事。
2、上課期間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,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,并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返回學校。
3、學生翻越圍墻進入校內者,一律按違紀進行處分。
4、工作期間,本校教師一律不得隨意出入校門,如有事需外出辦理,必須持請假條方可出校門,無假條隨意出入校門者按曠職處理。
5、外來人員來訪,門衛要問清事由,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,并填好會客單。
6、外訪人員進入學校,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,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。
7、學生家長到校聯系工作或了解學生情況要在家長接待室內等候,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學樓內。